Sunday, May 27, 2007

情緣

昨日看報看到一則傷人事件,事發在長沙灣工廠區,女事主被她的前男友斬至重傷,據說是因女方提出分手,但男方則苦纏不休。其實男女雙方因感情問題,最後要導致傷害對方身體作收場的事件,間中時有發生; 還記得在05年時,一位男子跪地要求女方與他復合,但女的堅持分手,男的於是取出利刀,向女的咽喉狠下棘手,之後男方跳樓身亡,而女方因頸動脈被割破,失血過多,最終不治。聽到這些消息實在使人痛惜握腕。

如果有人問,問世間情為何物? 以下的歌詞也許可作為參考。

愛情不過是一種普通的玩意兒 一點也不稀奇
男人(女人)不過是一件消遣的東西 有什麼了不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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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叫情 什麼叫意 還不是大家自己騙自己
什麼叫癡 什麼叫迷 簡直是男的女的在做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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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要是愛上了我 你就自己找晦氣
我要是愛上了你 你就死在我手裡

其實不論愛情、友情、親情等等,這些情都是由許多覆雜的原因和客觀條件和合而成,佛家認為一切現象都是「因緣和合」而成的,「因」就是原因,「緣」就是客觀條件; 客觀條件成立即「緣起」-- 現象的發生,客觀條件改變即「緣滅」-- 現象的幻滅。故要求一對男女終生廝守天長地久,簡直是癡人說夢話,因為只要任何一方的性格、興趣、情緒、健康、經濟狀況、身邊的友人和親人等等的客觀條件,稍一改變的話,都可能難逃分手的命運。一紙婚書又算是甚麼,不是男人一樣可以包二奶三奶,女人一樣可以紅杏出牆嗎? 既然連結婚證書也保不住海枯石爛、天荒地老的男女關係; 更何況只是拖拖手仔而矣呢。

眾生執迷,誰人能掌握夢幻中的彈指剎那呢? 這一刻纏綿熱吻,下一刻破口鬧翻; 這一刻山盟海誓,下一刻分手離場。張曼娟教授在她的小說「海水正藍」中就這樣說過,「有情人山盟海誓易,天長地久難........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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